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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部署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的措施

2月20日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
产市场调控工作。据新华社报道,这也是本届政府召开的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。
一、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项具体政策措施
(一)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。各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,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。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。
(二)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,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、限购住房类型、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,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。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,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。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。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。
(三)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。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。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、建设和上市,尽快形成有效供应。
(四)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。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、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。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、同期建设、同时交付使用。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,确保公平分配。2013年底前,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。
(五)加强市场监管。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,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,强化企业信用管理,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。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,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。
二、政策解读
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楼市调控以来,政策经历了四次升级,分别是2010年1月的“国十一条”、4月的“国十条”、9月的“9.29新政”,2011年1月的“新国八条”。2012年年尾在楼市响起一片“涨”声之时,2013年2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“国五条”。而这次出台的“国五条”则是第五次调控升级。
此次调控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、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,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,还在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。此外,会议在明确既有政策的基础上,还提出了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及时采取限购措施,以及建立稳定房价工作问责制等内容。本次中央强调的都不是新问题,此次重申,是因为有些城市区域市场发生了变化。所以目前应该是对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管理,有针对性地稳定市场。
1、 整体调控政策预判
调控政策扔坚持从紧取向,支持合理性住房需求为主要方向。2013年,房价仍将是政府关注的焦点,关系着新一届政府的举措。在总结过去十年房地产市场变化和房地产调控经验之后,对于新一届政府,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房价平稳对宏观经济至关重要。李克强曾多次指出房地产调控对扩内需,调结构具有重要作用。2013年房地产政策总体已经定调,调控政策扔将保持从今取向,继续通过限购、差别化信贷税收等措施抑制投机、投资性住房需求,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,其中值得关注的是,改善性需求的政策取向能够从抑制转为支持,这将是推动2013年房地产总体市场发展和需求分化的动力。保障房五年开工3600万套的任务逐年顺利完成,但其中的建设力度仍将加大。房地产税制改革将这部推进,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、交易环节税收兼并是大势所趋。
2013年若房价涨幅超出政府容忍范围,可能出台更严厉措施。预计今年调控政策仍保持从紧信贷政策。但若房价继续上涨,在经济增速回归到政府预期、房地产投资开工稳健、经济下行风险不大之后,政策加码风险可能上升。正如12月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“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”,预计限购政策短期没有退出的可能,保障房建设和土地供应仍是中央增加供给、缓解房价上涨预期的重要手段,同时总结房产税改革经验,适时扩大试点范围,以推进房地产业长效机制完善。
2、 上海地方调控政策政策
2012年底今年年初的房地产市场行情,使房价上涨预期不断增强,是促使国务院再度发文强调继续做好楼市调控的原因,为落实房地产国五条,预计各地政府会在三月底、四月前后出台各地的房地产调控细化政策。有专家认为:针对上海等一线城市,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及其利率的概率较大。
上海地方性政策,预计下一步政策将是针对多套房的持有者,全面征收房产税,而且税率有可能超过1%。
2012年年末在房地产调控未出现松动的情况下,楼市出现回暖趋势,倒逼调控政策加紧出台。“房产税”全面铺开后终将替代“限购令”或将是房地产市场化合理运作必临趋势,但按照近期的新“国五条”来分析,短期内实现还尚未具备条件和基础。
 

发布时间:2013/4/11 阅读:3219次 来源: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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